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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4 09:5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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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大榭开发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宁波大榭开发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东部,于199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实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由大榭岛和穿鼻岛、外神马岛、长腰剑岛等小岛组成,总面积35.2平方公里。
开发建设以来,大榭依托深水岸线资源禀赋,建成两座跨海大桥,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现已成为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和全球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第1个财政收入超百亿元的开发区,全省单位投资强度及产出最高的地区之一。2019年,大榭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2.8亿元,财政总收入178.81亿元,工业总产值654亿元,并再次入选全国化工园区30强,单位面积利润排名全国化工园区第1名,利润总额排名第4名,均实现历史突破。
下步,大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机遇,紧跟全市六争攻坚发展大局、紧扣全区五新发展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系列重大产业项目,打造高品质城市生活,在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中展现更大使命担当。(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axie.gov.cn/)。
根据大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初中社会教师1名。
二、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教师,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要求如下:
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县(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和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
(三)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素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4.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
5.具有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名教师、县(区)级学科骨干教师、县(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的在职教师可凭获奖证书上的任教学科进行报考。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2月31日。
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115221907@qq.com。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学历”。
3.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3)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如以教师资格证报考,请提供资格证)(本项所列材料仅应届生提供);
(4)教师资格证书、相应获奖证书(以在职教师身份报考人员需提供);
(5)社保缴纳证明(以在职教师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供从2020年9月起至今连续缴纳证明);
(6)《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9时至1月7日16时。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021年1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将以邮件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取消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三)线上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接受线上面谈,具体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daxie.gov.cn/),并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谈不产生成绩,主要考察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在校学习表现等)。面谈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面谈结束后通知,初定1月下旬,原则上笔试、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请随时关注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daxie.gov.cn/),并请保持通讯畅通。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接受现场资格确认。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考试含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和学科专业测试(初中社会学科专业知识论述),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五)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至少在宁波大榭开发区教育系统工作并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5.其他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招聘工作由驻大榭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区人事局进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74-89285122;0574-89283058。
(2)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www.daxie.gov.cn)通知公告。
(3)未尽事宜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9283146(俞老师),0574-89283134(杨老师)。
附件:1.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1年事业
编制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第二批)
2.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